中国钱币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
中国钱币博物馆作为钱币类专业博物馆,负责对古今中外钱币、金融史及相关实物和资料进行征集、保管、展览和研究。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充实馆藏,传承国家传统金融文化,加强红色金融研究,深入践行“服务央行、服务社会”的宗旨,现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一)金融史实物
金融史实物指能够反映中国古代和近现代经济金融活动的相关实物,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古代经济金融活动相关的工具,如扑满、算盘、天平、砝码、钱柜等;
2.与古代货币金融相关的文献资料;
3.近现代经济、金融事件的文书、照片、录像等档案资料;
4.清代民国时期的股票、债券等;
5.清代民国时期金融机构相关物品,包括票号、银号、钱庄、典当行、银行,相关的印章、招牌、账单、账册、存折、支票、信函、各类业务文件、宣传单、海报等。
(二)历代货币及与货币发行相关的实物、文献资料
1.历史珍稀货币,如五代十国铜钱,元代、清代金锭,元代、明代纸钞等;
2.其他种类货币,如信义工商储蓄银行纸币,中孚银行纸币,天津志成银行纸币,大汉银行军用票等;
3.各类花钱;
4.先秦至民国时期与货币铸造、发行相关的范、模、母钱、样钱等实物和文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先秦至两汉时期的钱范;
(2)元明清民国时期的钞版;
(3)清代民国时期的造币钢模;
(4)明清时期的母钱、样钱;
(5)与货币铸造、发行相关的文献资料。
(三)红色金融实物
红色金融实物指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至1949年,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斗争和经济金融建设的相关实物,包括但不限于:
1.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相关实物,如银行印章、钞版、保险箱,以及各类业务文件、宣传单、海报、办公用具等;
2.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股票、债券等;
3.革命根据地重要经济活动和金融事件的见证物,包括报纸、通告、出版物、信函、手稿、书信、题字、图片等。
二、征集要求
(一)藏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保存状态完好,藏品提供者需承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研究价值高、珍贵程度较高的藏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和机构团体捐赠或提供征集线索,请说明藏品基本情况(名称、年代、数量等),并在博物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公告下方留下联系方式,也可将更详细的藏品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huangwei@pbc.gov.cn。
来源:中国钱币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中国钱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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